一般條款及網站和産品的使用條件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以下簡稱“條款和條件”)規定了星輝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賣方”)、他的客戶及www.alivecor.hk和alivecor.becomingjenny.net網站(以下簡稱“網站”)的用戶(客戶及網站用戶以下簡稱“客戶”)關于網站所提供的服務以及在網站上進行的賣方産品的買賣(以下簡稱“産品”)的關系。
賣方可以隨時在網站上更改這些條款和條件,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最新版本無論何時都規定了用戶在網站上的任何未來使用和産品買賣。
網站內容
網站上的資料屬于或授權給賣方,並受香港及其他版權法律的保護。客戶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下載,或打印網站資料的副本,但僅限于顧客使用,並須包含原資料上所有版權及其他事項。所有商標均爲其各自所有者的財産。未經賣方書面允許,客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賣方的標志或商標。
本網站特定部分可能包括某些遵循特殊使用規則的材料。這些特殊使用規則會標注在材料附近。
客戶任何未經條款和條件明確允許的對于本網站上材料或商標的使用,將被視爲違反這些條款和條件,並可能違反版權法、商標法等法律。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可撤銷客戶對本網站的接入使用權利。所有未明確授予的權利均予以保留。
本網站上提供給客戶的所有內容都以“原樣”爲基礎,賣方對于通過本網站獲得的任何信息的准確性、完整性或可信度不做任何保證。
提供給客戶的産品信息
産品目錄和價格表僅僅作爲信息提供給客戶,而其中所含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任何部分。當提供給客戶的産品和價格屬于以書面協議(一下簡稱“書面協議”)或訂單確認書(以下簡稱“訂單確認書”)規定的産品和價格時,賣方只能依據此類書面協議或訂單確認書中條款修改此類産品和價格清單。
除賣方保修政策規定外,賣方不就産品作任何陳述或保證。賣方應運用其合理努力,交付符合由賣方出具的産品目錄、用戶手冊或其他産品信息文件中寫明或包含的技術規格的産品。在遵循任何現存相關書面協議或訂單確認書的條款的條件下,賣方保留對産品的設計、技術規格及産品來源的改變或修改的權利。客戶應將産品存放在適當設施或場所中,以供未來適用。並且用戶不應在規定的過期日期之後使用産品。
訂單
客戶可以通過該網站提交産品訂單。
任何通過網站提交的訂單,在其通過網站提交到賣方之時起,將對客戶産生約束力。賣方可被要求給予有關任何訂單的電子郵件確認書(以下簡稱“訂單確認書”)。
除以下兩種情況外,客戶不可取消或部分取消任何訂單。
客戶應在産品送出前,將想要取消的完整訂單或部分訂單告知賣家
客戶同意支付給賣家由此産生的訂單取消費用,數額爲完整或部分取消訂單金額的50%。
交付,所有權及風險
産品在書面協議或訂單確認書上規定的客戶地址處以稅後交貨形式交易。自産品交由買方處置、辦理進口手續以及到達指定目的地准備卸貨之時起,所有與産品丟失、損壞有關的風險都將由客戶承擔。
在賣方收到全款後,産品所有權歸客戶所有。在那之前,賣方保留産品所有權。
客戶不得拒絕部分或任何包含錯誤産品或損壞産品的貨物。客戶在收到貨物時,應在發運單據上填寫恰當說明,以告知賣方貨物有損壞或錯誤,並將這份帶有說明的發運單據的複印件在最晚十日內寄送給賣方。如不作此通知,客戶無權宣稱發貨産品有損或與發票不符,賣方也將不對任何檢查産品後可能或應當出現的缺陷負責。
客戶應儲存産品直至將其退還給賣方。
如果産品存在故障,賣方應承擔費用,並作合理努力盡快發貨,爲顧客更換産品。該替換産品應以原有訂單的商定價格單獨開票給客戶。同時按照賣方的産品退回政策,産品退回並由賣方簽收後,賣方應以發票價格退回相應貨款。
價格,發票,支付條款
産品價格依據相關書面協議或訂單確認書而定,若沒有以上協定則根據網站上提供給客戶的全球通用價格而定。所有價格都不包含稅費,尤其是增值稅,買家應按實時稅率,承擔支付稅款的責任。
賣家應盡其合理努力,在訂單發貨當天開具産品發票。任何一個訂單可能會産生不止一張發票,如果賣家采用分批發貨形式,賣方提供的發票應當清楚地符合它所對應的訂單。
客戶應支付所有産品的發票作爲預付款,除可能在相關書面協議或訂單確認書中另有規定。只有當收到全額發票,並且款項以發票指定幣種全額無任何扣除打到賣家指定銀行賬戶時,付款才被視爲有效。
任何延期支付或是賣方未收到的貨款,直到付款那天止,都將會按照高于香港、上海銀行的實時基准利率4%的逾期付款利息率自動産生利率。除條款中提到的利息外,由賣家自行決定,是否針對所有欠款收取HK$30的滯納金。
即使已經接受訂單,賣家有權暫停任何産品的進一步發貨,直到所有的逾期貨款,包括因逾期付款産生的所有利息(截至實際付款日)都已支付到賣方銀行賬戶內。以上爲額外補救措施,不可替代在適用法律內的賣方的其他任何補救措施。
若存在任何賣家目前無法支付的數額,或是與賣家責任糾紛有關的款項,賣方無權因此扣除或抵銷任何數額。
責任限制條款/不可抗力
賣方在采取合理努力後産品發貨延期或晚于已接受訂單。賣家將不對貨物的延期交付承擔責任,且買方無權全部或部分拒絕延期發貨的貨物的收貨。
如果因爲不可抗力導致賣方未能履行其義務,賣方將不對因此造成的買方損失負責。不可抗力指,根據條款與細則,任何超出賣方合理控制之外的事件。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賣方應立刻通知買方,同時告知其在這種狀況下,賣方能夠履行完成的義務。
此外,即使如此賣方應盡其合理努力以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或者以比較經濟合理的方式尋找替代手段以履行其義務。當不可抗力被阻止或賣方有望阻止不可抗力時,而買方訂購貨物發貨已晚于交貨日期30天或以上時,買方與賣方有權取消或部分取消相關訂單,但應在發貨日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産品保修
賣方保證買方購買的特定産品將享受産品保修政策,該保修政策基于賣方的保修條例。該保修條例中列出的補救措施將是違反保修政策的情況下唯一可用的補救措施。
退換貨産品
産品退換貨的條款和條件遵循賣方的保修政策。
通知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機器特點或/和性能的故障、失效、老化等,也包括依據使用指導後表現出的不精確性,或是商品任何引起買家注意的方面,買方應立即通過電話或傳真通知賣家地址上注明的賣家,使用經過注冊驗證的郵箱發送有關産品性能和安全性的郵件。買方應將所有相關文件移交給賣方,包括終端用戶、用戶及患者的相關文件。
數據保護
客戶提供的或者包含的個人信息,或者由賣方,關聯公司,及其代理人和分包商來提供産品和審查交易獲得的個人數據都適用于數據保護法律,和將要被賣方用于開發和完善的産品及任何相關的服務,以提供客戶及其他客戶提供相關的營銷材料的信息。
終止
賣方應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客戶終止或暫停産品的購買協議,(在不損害其他權利和對客戶的補救措施)
- 如果客戶允許任何采取或反對其的判斷,成爲破産或無力償還債務,進入清算或進入與其債權人或成員的自願,開始或已經開始反對清算或自願任何法律程序安排,已委任超過任何資産,呈現或已經呈現,反對管理員的任命或者申請的管理秩序,依法根據規定的1986年第1A破産法案(修訂版)
- 或容受或承諾任何類似于上述事項,根據可適用的司法權的法律; 或•違反其任何這些條款和條件下的義務。
其他事項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完全由香港法律管轄。
在一定程度上法律上可行,並在事件當事人在合理的努力和談判後找不到友善的解決方案,出現的本協定的或者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香港主管法院審理。盡管有上述規定,賣方有權在任何主管法院提起的訴訟前尋求禁令減輕和/或賠償支付的行爲,其中包括根據客戶的注冊地址或運輸始發地或産品的目的地的管轄法院申訴。
賣方不得被視爲賣方的授權代表已經放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除非任何豁免等以書面形式並簽字。沒有任何延遲或賣方的失誤在行使或強制執行其權利或補救的時候被視爲其放棄該權力。
因爲任何理由而使條款和條件部分或全部無效或無法執行時,不影響其余條款和條件的生效和執行。
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分配或改變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
在此條款和條件下的任何通知,如果被要求或核准交付給另一方,一方應使用注冊驗證的郵箱或者使用特別速遞,送往訂單確認書上寫明的地址,或者送往另一方另外事先通知的地址。任何該類通知應在一方交付郵政或特別速遞的十天內由另一方簽收。